寧遠人大出臺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與紀律規(guī)定)
紅網時刻永州6月21日訊(通訊員 胡龍華)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執(zhí)行代表職務,日前,寧遠縣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寧遠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就縣級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切實保障代表履職和基層開展工作的需要。
辦法細化了經費開支的范圍和標準,主要是:代表日常履職經費,訂購學習資料等開支。對無固定收入代表參加閉會期間開展代表履職活動時的誤工費,組織開展代表學習培訓、視察、調研和接訪縣代表活動等相關開支,代表其他活動的必要開支等。
辦法要求,寧遠縣人大代表活動經費是縣人大代表日常開展職務活動、學習培訓、參加調研視察和執(zhí)法檢查等執(zhí)行職務的專項經費,應制定活動方案和經費開支計劃,并按本單位財務規(guī)定程序報批,實行??顚S?。每年年末向寧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選舉任免聯(lián)絡工作委員會書面報告經費使用情況,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