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項目申報平臺(深圳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深圳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深圳市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深圳市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深圳市內的科研項目的管理適用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深圳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負責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管理辦法由市科委負責解釋。
二、項目管理
第五條項目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合理、規(guī)范、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規(guī)范,制定科研項目計劃,明確項目目標、任務、進度、質量要求等。
第七條項目單位應當建立科研項目檔案,記錄科研項目的開展情況,包括項目申請、評審、驗收、經(jīng)費支出等。
第八條項目單位應當與科研經(jīng)費管理單位簽訂經(jīng)費使用協(xié)議,明確科研項目經(jīng)費的支出用途、管理程序、違約責任等。
第九條項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規(guī)范科研活動,提高科研水平和質量。
第十條項目單位應當加強科研項目之間的協(xié)調和溝通,保證科研項目的順利開展。
三、科學技術成果管理
第十一條科學技術成果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guī)范、高效的原則。
第十二條科學技術成果管理應當符合科學技術成果的認定標準,包括科學技術成果的創(chuàng)新性、實用性、成熟度、推廣價值等。
第十三條科學技術成果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對科學技術成果的評審、認證、發(fā)布等管理,確??茖W技術成果的質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條科學技術成果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發(fā)布條件,并通過適當?shù)那腊l(fā)布。
四、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附則
第十六條本管理辦法由市科委負責解釋。
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