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和效率,保證科研項目的公正、透明和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項目管理辦法。
一、項目申請
1.1 項目申請人應當填寫《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名稱、項目內容、研究目標和預算等信息;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科研能力證明;
(3)科研經費支付憑證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2 申請人應當確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否則視為放棄申請。
二、項目評審
2.1 項目評審由科研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應當由相關學科領域的專家組成,人數(shù)應當不少于7人。
2.2 項目評審應當遵循公正、客觀、獨立的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對項目的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實用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
2.3 項目評審結果應當作為確定項目預算、進度、質量等的重要依據(jù)。
三、項目實施
3.1 項目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科研項目申請表和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進行實施,確保項目進度和質量。
3.2 項目申請人應當與相關學科領域的專家和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聯(lián)系,及時溝通項目進展和問題,共同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xiàn)的問題。
3.3 項目申請人應當遵守科研倫理和道德規(guī)范,不得進行有悖于科學技術進步的活動,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四、項目驗收
4.1 項目驗收由科研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驗收標準應當符合《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4.2 項目驗收應當由相關學科領域的專家組成,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確保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4.3 項目驗收結果應當作為確定項目是否合格、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據(jù)。
五、項目結題
5.1 項目結題由科研項目主持人負責,按照科研項目申請表中結題時間要求進行結題。
5.2 項目結題應當由相關學科領域的專家進行驗收,確保項目結題符合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五、其他事項
6.1 項目申請人應當遵守《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按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和驗收結果。
6.2 科研項目主持人應當對科研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確保項目按時結題。
以上是中山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希